揭开婚姻中的爱情面纱

朋友们,你的婚姻状况如何?是你期望的样子吗?真的希望大家心想事成,因为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,想必是大家的共同心愿。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美满婚姻与浪漫爱情。关于婚姻应当以爱情为基础,人们已经说的很多了。关于婚姻是爱情的坟墓,人们也已经说的很多了。这两种说法显然是矛盾的。如果爱情的确是婚姻的基础,婚姻的确是爱情的坟墓,那就等于说,婚姻必然是自毁基础,自掘坟墓,那就一点出路也没有了。

解决这个矛盾可以有两个相反的出路,有一些人(包括有一些哲学家)认为,婚姻和爱情在本性上就是冲突的,因此必须为婚姻寻找别的基础,例如习惯、利益、义务、抚育后代等之类。与此不同,我仍想坚持婚姻以爱情为基础的价值立场,只是要对婚姻之基础的爱情进行重新的定义。

那就涉及一个真正值得深思的问题:婚姻中的爱情究竟应该是怎样的?

我发现,人们之所以视婚姻与爱情为彼此冲突,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对爱情的理解过于狭窄,仅限于男女之间的浪漫之情。这种浪漫之情依赖于某种奇遇和新鲜感,其表现形式是一见钟情,销魂断肠,如醉如痴,难分难舍。这样一种感情诚然也是美好的,但肯定不能持久,并且这与婚姻无关,即使不结婚也一样持久不了。因为一旦持久,任何奇遇都会归于平凡,任何陌生都会变成熟悉。试图用婚姻的形式把这种浪漫之情延续下去,结果当然是以失败而告终,但其咎不在婚姻。

如果我们把爱情理解为男女之间极其深笃的一种感情,那么,我们就会看到,它绝不仅限于男女之间的那种浪漫之情,事实上还有别样的形态。一般说来,浪漫之情往往存在于婚姻前或婚姻外,至多还存在于婚姻的初期。随着婚龄的增长,浪漫之情必然会递减。然而,倘若这一结合的质量确实是好的,就会有另一种感情渐渐生长起来。这种新的感情由原来的恋情转化而来,似乎不如恋情那般热烈和迷狂,却有了恋情所不具备的许多因素。最主要的就是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形成的相互信任感、行为方式上的默契、深切的惦念以及今生今世的命运与共之感。我们不妨把这种感情看成是亲情的一种,不过它不同于血缘性质的亲情,而的确是在性爱基础上产生的亲情。我认为,它完全有资格被承认为爱情的一种形态,而且是一种成熟的形态。为了与那种浪漫式的爱情相区别,我称之为亲情式的爱情。婚姻中的爱情,便是以这种形态存在的。按照这一思路,婚姻就不但不是爱情的坟墓,反而是爱情——亲情式的爱情,生长的土壤了。

大千世界里,人与人不断的相遇,许多浪漫之情产生了,又消失了。可是,其中有一些幸运地活了下来,成熟了,变成了无比踏实的亲情。好的婚姻使爱情走向成熟,而成熟的爱情是更有分量的。当我们把一个异性唤作恋人时,是我们的激情在呼唤;当我们把一个异性唤作亲人时,却是我们全部的人生经历在呼唤。

茫茫人海里,我真的要为那些有幸享受亲情式爱情的兄弟姐妹,而深感幸福!与此同时,更为那些一直渴盼美满婚姻的兄弟姐妹们,而深深地祈福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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